为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我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经济型人才“蓄水池”建设的意见 》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2017年提前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
1 |
资本运作 资产管理 |
2-4 |
本科及以上 |
金融学、投资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
具体详见现场招聘简章 |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浙江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一类)及以上毕业生;
2、全国“985工程”和“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所有岗位。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3月27日下午5:00止,报考人员填写《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2017年提前批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邮箱:562201311@qq.com。
现场报名:2016年3月28日 9:00——15:00,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东体育馆(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2、报名办法: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政治面貌证明,各类等级(资格)证,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报名时还应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供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要求:要求如实填写、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招聘形式和办法
1、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素质评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口头表达、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
3、确定签约:按照综合素质得分(40%)和面试得分(60%)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面试分须在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对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经毕业证书等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都通过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龙游县事业单位或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主要待遇及有关激励政策
1、聘(录)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实施绩效工资,转正后年人均工资福利待遇10万元(硕士生11万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3、对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35岁及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安家费10万元;博士研究生补助安家费20万元,并给予1.5万元/年的人才津贴。
4、对外地引进在龙游工作并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的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前3年给予1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5、对新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可直接定级。
6、对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不受岗位总量限制聘任中级职称岗位。
7、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引进人员,绩效工资可以单列,给予一定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8、经考察合格的,列入县管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9、对外地引进人才,可以在龙游办理户籍落户,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随迁落户,子女安排城区学校入托入学。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本办法解释权归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70—7012652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