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统计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聘)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含纯公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单位
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和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丽水市统计局是丽水市主管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均是丽水市统计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局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是丽水市统计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及普查的数据处理任务,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机房和网络系统的管理,负责设备管理及维护等工作。
二、遴选(选聘)岗位和条件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遴选 (选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学专业 |
备注 |
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
综合管理 |
2 |
大学本科 |
不限 |
限男性(因单位性别结构优化需要),两单位各遴选1名。 |
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事业单位) |
数据管理和信息化 |
1 |
大学本科 |
计算机类 |
专技岗位 |
报名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2.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需要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报考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岗位(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需要)需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遴选(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1.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3.丽水统计信息网
(http://www.lsstats.gov.cn/zwgk_10882/tzgg/,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4.丽水人事考试网站
(http://www.lsrsks.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址:丽水市统计局229办公室(市行政中心裙楼东侧2楼)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填写《丽水市统计局下属单位遴选(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身份证、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单位录用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经资格审查,符合遴选(选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综合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未通过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体检由丽水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转任(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转任(聘用)人选,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丽水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转任(聘用)人选有不符合遴选(选聘)条件,或反映有影响转任(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拟转任人选在接到转任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转任资格。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转任(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统计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遴选(选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统计局共同组织,遴选(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统计信息网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91490。
附件:《丽水市统计局下属单位遴选(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统计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