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文化旅游产业,按照“政企分开、市场化用人、实体化经营”的原则推动国有公司改革,根据《开化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做大做强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开展开化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开选(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能力与岗位相适应原则。
二、选(招)聘职位
选(招)聘开化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三、选(招)聘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激情和职业道德素养;
③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
④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财务金融、企业管理、项目运作、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
⑤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形;
⑥身体健康。
2.参加选(招)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选(招)聘范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优先从现任开化县管领导干部和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中选聘,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浙江省范围);副总经理优先从现任开化县乡镇、部门及垂直管理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层(含)以上干部职工中选聘,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浙江省范围)。
③年龄条件:男性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4月7日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开化县行政大院1号楼406室,联系人:洪艺,联系电话:0570-6526628,13506709873)。
2.资格审查。县文旅公司负责人公开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县文旅公司负责人公开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出面试通知。
4.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由县文旅公司负责人公开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的适岗性作出对比分析、综合评价。
6.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等额提出拟任人选名单。
7.任职。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由县政府下文任命,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五、任职方式、薪酬待遇和人事管理
1.聘用方式。本次选(招)聘的公司负责人采用契约化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和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一个任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聘。男性一般任职至60周岁,女性一般任职至55周岁。
2.薪酬待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薪35万元(税前),由基本薪酬15万元、绩效薪酬15万元和超额贡献奖5万元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和超额贡献奖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副总经理年薪按总经理的80%确定。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由县国资委制定,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绩效薪酬、超额贡献奖及到期续聘相挂钩。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和用工定编管理。
3.相关人事管理政策请咨询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联系人:洪艺,联系电话:0570-6526628,13506709873。
开化县文旅公司负责人公开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