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中共龙泉市委统战部、中共龙泉市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名额
此次选调计划共2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报考市委统战部综合管理岗位的范围对象:在龙泉市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报考市委政法委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岗位的范围对象:在龙泉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教育卫生系统除外),且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龙泉市户籍;
3. 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为突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潜力;
4. 年龄要求: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3日后出生)
5. 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没有不良纪录;
6. 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7. 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委培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4月13日。报考职位对报名范围及条件的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龙泉市委统战部办公室(730室)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调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4月 14日上午9:00—11:00到龙泉市委统战部办公室(73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招考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考察入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
(五)考察、体检
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被选调对象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结合职位匹配性,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拟选调人选在龙泉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62071(市委组织部);7262228(人力社保局)
附件:《2017年龙泉市委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6日